就在 2012 年 10 月, 最老的网球员已悄悄的離開居林俱樂部了. 有識之士, 知道居林俱樂部網球隊已失去一個寶. 不管是在居林, 在吉打, 在马来西亚, 在东南亚, 在亚洲, 甚至在全世界, 有幾個八十六歲以上的网球員还可打球像 Tan Teow Suan 这样好呢?
在精神上、在感覺上, 有 Tan Teow Suan 在网球場上, 每个球員都覺得很年青, 覺得還有幾十年享受网球的時光. 既使是年屆五十五歲之退休人士, 也感到還可再打网球三十一年, 生活無限美好啊! 隨着 young man 的離开, 居林網球隊最老球员之年齡, 立即掉到七十歲以下了.
基於居林俱樂部建了第三個網球場, 一切如大山脚網球俱樂部之興衰史, 已陸續搬來居林俱樂部網球隊上演. 看來, 連 young man 作客來居林打網球之相見欢也难得了.
第三個网球埸啟用之後, BMTC文化來啦! 球埸上从此失去了和諧. 最簡單有效的條例: First to wait, first to play 不再被遵守. 球埸上展开了淘汱程序. 最弱球艺及全部女性球員皆是受害者.
殘酷的現實是: 被欺負者必定被抹黑. 不抹黑被欺負者, 欺負人者豈不是讓全体球員知道他的橫蠻及霸道. 最通常的抹黑是: U的人格及人缘不好, 所以不跟U打球. 說得也真是的: U打球差, 欺負人者不跟她打球, 就造說她人缘不好, 若U接受欺負, 就沒有球打; 若要爭取打球, 自然被指為人缘不好了.
观摩了BMTC文化进展史, 如何把快樂運動之网球埸演變成為嗔心熾盛, 球員互相煎熬的埸所, 我們也知道人性使然, 簡簡單單却有效的條例: First to wait, first to play 也很难被遵守的了; 因缘如此, 只得早早五點就到球埸曬太陽, 約足四個球員享受打球的樂趣了.
居林网球隊是一个冷酷的地方, 收了球艺差之隊员又不保证他們有球打. 一句 "我們打球要強對強, 你們不是我們的水準, 跟你們打球, 浪費我們的時間...";
道盡球場里的無紀律, 不尊重基本隊員權以及不和諧. 若有誰不接受欺凌而反駁, 接下來的就是無止盡之抹黑, 至到"像這樣的球員, 不跟他打球是因為他的行為惡劣".
接受欺凌的隊员东避西避, 又变成 Give way 的不遵守基本條例: FIRST WAIT, FIRST TO PLAY 者.霸权者因而说"弱勢"者懂得做人,
讓他們聚合在一起享受打球. 一个星期见面几次, 都是有緣人啊! 何苦互相煎熬? 现在之制度不行, 就分A、B隊各自打球又如何?
或者女球员、弱勢球员、少年球员、自願者及新球手歸類为Economic membership (Eco member), 交比較少之月捐,
一个星期只來星期二、四、六. 然後堅守FIRST WAIT, FIRST TO PLAY之基本條例包括不可Give Way. 这样子,
全部弱勢球员及女球员皆有球打. 而要打球要強對強者也可在星期一、三、五 及 日 打过瘾, 在星期二、四、六到來和全部弱勢球员及女球员親善交流或休息啊!
BMTC文化前車之鑒, 落得荒蕪收埸. 居林网球员及老BMTC球员啊, 经过歲月之洗悠, 大家年齡已有一把. 球打得好不是有理, 球打不好也不是罪过,
難得有緣, 親善和谐一起享受生活, 不好嗎? 你們放心, 找到別的地方时, 我們將離開这個傷心地及重復Uncle Tan臨別搬去吉隆坡的一句話:
I am lucky because I will leave this
club...
一句 "我們打球要強對強, 你們不是我們的水準, 跟你們打球, 浪費我們的時間..."清楚的刻畫出有一批人排斥球艺低者及全部女隊员, 无视基本法 FIRST WAIT, FIRST TO PLAY, 安排和自己要的人打球, 根本就不管他們所排斥的隊员有沒有球打.這批人感覺像在天堂, 自己玩, 自己爽, 还要叫被他們所凌辱的人"懂得做人", 甘願沒球打, 也得讓他們去享受...